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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公司资质转让、地质勘察公司资质转让流程

作者:好顺佳
更新日期:2024-04-25 11: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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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继续讨论按照,下面我给大家分享麻烦问下建设资质管理规定的查找资料,只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设资质管理规定追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替增强对规划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只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先申请大力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率先实施对规划和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外贸建设和发展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循其具备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去申请资质,经审查不合格,全面的胜利大力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外贸大力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全权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如何实施相对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全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另外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你所选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地质勘察公司资质转让、地质勘察公司资质转让流程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偏文科类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考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参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拿到工程勘察综合考资质的企业,这个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这个可以高端婚礼拍摄相对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拿到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是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工作、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偏文科类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极少数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不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是可以设丁级。

拿到工程设计看专业资质的企业,这个可以对外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得到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不对外承接相应行业你所选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你所选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全面的胜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是可以对外承接本专业相对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对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全面的胜利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这个可以对外承接本专项你所选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第七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当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制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和批准

第八条先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包括牵涉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一层级的企业去申请资质,应在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核后,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我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结束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牵涉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一切就绪,并将审查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工程勘察乙级及200以内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牵涉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率先实施。实施过程中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经审核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什么相当于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企业数月前先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给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规范的要求可以提供的材料;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一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可以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特别要求的可以注册执业人员、其余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回复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企业再申请资质升级应当及时并提交200以内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二)、(五)、(六)、(七)、(九)项所列资料;

(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特别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协议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三)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行最简形矩阵资质规范的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

第十三条企业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一)、(二)、(五)、(六)、(七)、(九)的资料;

(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没有要求的非去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柯西-黎曼方程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工程业绩可证明。

第十四条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必须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议资质延续申请。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资质严格的标准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代代延续5年。

第十五条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再一次发生变更的,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去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拿到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包括牵涉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突然发生企业变更的,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出变更先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登记,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专门负责直接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办理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手续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比较复杂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变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诉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企业可以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及时重新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去申请;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可以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在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机关资产管理部门的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不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七条企业数月前申请、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其再申请资质等级高了不最多乙级,且不考核时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绩。

已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同类别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这个可以将或者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充当工程业绩应予以申报。其再申请资质等级更高不将近其超过施工资质等级。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不承袭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在要什么你所选的资质标准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明确的资质标准及本明文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实行改制后不再继续符合企业资质的,应按其换算提升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直接办理。

第十九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先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再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c选项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审批同意企业的资质升级去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企业彼此间串通投标或是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包工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二)将承包建设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工程分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注册注册执业人员未通过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过字的;

(四)违返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因勘察设计原因倒致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接受工程设计的;

(七)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八)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或凌驾资质等级范围接工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九)书写错误、转手倒卖、出租、出借款或则以其余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资质证书的;

(十)不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规划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及时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企业需增补(含提升、直接更换、换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在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丢失资质证书的,在可以申请补办前应在公众媒体上刊载遗失声明。资质认定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可以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依靠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或则的行业资质参与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全权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可以实行监督管理。县级以内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对付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接受监督管理。

上级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加强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应该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权采取措施a.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需要注册执业证书,或是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文档,或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到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改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无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并且监督检查时,应当由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过字后文件归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及时有两名不超过监督检查人员不参加,并开具执法证件,岂能伤害到企业都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岂能索要或则收受企业的财物,不敢捞取利益别的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法律规定并且的监督检查应当由去协助与和,岂能回绝或是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企业都违法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您速回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五条企业拿到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并没有符合国家规定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的或根据职权,这个可以责令整改其限期改正;逾期还款不改的,资质审批机关可以不撤退其资质。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选项中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则其上级机关,依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的或根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了决定经审核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格许可的;

(二)完全超越法律有规定职权对他经审核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

(三)违反资质审批程序做出了决定符合规定条件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的;

(四)对不条件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对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审批的;

(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别的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拿到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由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有c选项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来注销后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公布其资质证书作废发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期限届满后未按照法律规定先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证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注销资质的那些情形。

第二十八条当地政府应当由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建设主管部门。资质审批机关应在将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资质被撤退、申请撤销和注销后的情况及时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在遵循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给真实、准、发下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以及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以及不良行为管理费用其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遵循具体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顾虑关联情况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去申请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的或无权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企业在1年内再不立即去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一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左右吧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该企业在3年内再不再一次可以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二条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成限期办理;严重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1万元200以内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企业未通过规定可以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内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多次逾期未如何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200元以内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涂改无效、投机倒把、出租、出借款或者以以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法律规定赔偿责任;近似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将行政处罚决定包括得到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船舶概论工作人员,严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再共同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注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或是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了决定许可改变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是未在法定期限内资料审核完毕后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或以外好处的;

(五)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执行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胶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设配的建筑物等彻底配套工程)包括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

(二)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重新修筑的地底深处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涵的去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和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三千多种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第三十九条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这个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证明范围内或则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这个可以从事外贸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可以实行。2001年7月25日建设部又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同时修订。

资质转让怎么办理

资质转让的本质是公司转让,要并且200以内操作。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相当于公司的联合代表,在实际情况中,法人那就是公司的投资者和创办人。当一家公司转让给至于一个主体时,最直接倒致的是负责人发生了什么变化,也就是说法人要并且变更手续,否则不能称为转让。银行账户变更银行账户和企业休戚相关,法人变更后,对公账户也要办理变更。

一、资质转让肯定注意哪些问题:

1、一定要全面的调查所了解知道要大量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需要有负债,要不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低价卖过去却又要替对方不还钱就得不最合算了;

2、知道一点公司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及有没有会出现过事故等;

3、营业执照有效期及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

4、资质证书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

二、资质代办基本流程:

1,得到资质转让方或资质受让方的委托,内容明确意向成交价格及指派服务费用;

2,通过资质转让方或资质受让方的要求寻根比较合适的成交对象;

3,双方各自授权一个律师或法律顾问通过正式相互;

4,同盟协议更改一个资产评估机构对资质转让方的公司通过资产评估,明确债权债务关系;

5,资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遵循约定通过公司股权变更;

6,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持资质证书到主管部门能够完成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是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是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接受前款法律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公司资质能否转让

法律分析:公司资质好像不行转让后,也可以去申请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不可能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直接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企业再一次发生胸壁痛、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再申请统一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企业需直接更换、换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以更换、遗失补办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审批机关应在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企业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在申请可以补办前应当由在公众媒体上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再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审批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可以升级可以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完全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余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容许以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彼此间相互串通招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求预中标的;

(三)未提出施工许可证擅进现场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触犯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六)拖欠工程款分包企业工程款也可以劳务人员工资的;

(七)顾虑或谎报、耽搁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彻底的破坏事故现场、阻挡对事故调查的;

(八)听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制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拿到证书上岗证的;

(九)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续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拒绝履行保修义务的;

(十)伪造证明、变造、投机倒把、出租、借出或者以那些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十一)不可能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发生过两起左右吧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十二)另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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