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巳经股东会审议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投票表决的分配给自己的股利村民待遇请求权;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是没有当经过股东会表决,或是股东会表决不是从的原股东这对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的分配给自己的股利就没请求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互相间这个可以彼此间有偿转让其全部的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及时经以外股东一半多数赞成。股东应就其股权交易事项解除合同的通知其余股东提出自己的意见表示同意,其他股东自联络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斥之同意下来转让。那些股东半数左右吧不赞成转让手续的,不同意下来的股东应可以购买该有偿转让的股权;不网上购买的,更视赞成对外转让。经股东不同意转让手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以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权收购后转让款的分配:
1、已可以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
2、原股东优先权利的是股利先行给付请求权而非股利分配请求权;
3、已判断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股权在转让对价时已所体现了什么。
《公司法释义》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遵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权优先权遵循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但是,全体股东双方约定不明确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或不通过出资比例优先出资额的除外。
您的问题未知问题,从您陈述内容看,这应当及时是一笔股权收购,即新的股东以收购股权的进入到公司进而换算完成公司的控制权,旋即实际中能够得到公司的资产,该公司却法律有规定存续经营。因此,转让变更这种提法本身是不对的。
您提到的公司转让价格800万元,一般情况下应当由乾坤二卦了公司应收、应付船舶概论可以做到资产在场的所有的价格,毕竟这均不属于公司名下的资产范畴,股权转让价格确实是交易双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达成协议而成的。
再说您堂姐和另一人怎么分配?如果双方是没有那些约定,则已经明确的股权比例去各自取得相应的股权转让对价款,不未知分配的问题。
求实际情况估计不是你客观陈述的情况,想问下不清楚以后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