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代理记账经营许可是一项较为复杂的行政程序,涉及到多个步骤和要求。
在申请代理记账经营许可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以下是具体的条件和所需资料:
条件:
机构资格:申请部门须先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人员要求: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须持有《会计证》,其中至少有三名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和工作单位证明;兼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提供允许兼职的有关证明。
法人代表:代理记账业务的法人代表必须是中山户口的专职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经营状况:经营状况良好,内部制度健全,具有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需的场地、必要的办公设备、资金等基本条件。
所需资料:
书面申请:申办代理记账的书面申请。
申请表:填写《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表》,该表可向市财政局会计科索取。
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所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和会计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等。
在准备齐所需资料后,接下来就是正式提交申请。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步骤:
网上申请:
登录系统:申请人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登录,进行网上申请。
提交资料:在网上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包括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专职从业人员的从业承诺等。
现场核验:
提交原件:在现场核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
提交原件校验: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经过网上申请和现场核验后,接下来就是等待审批。以下是审批和领取证书的过程:
网上审批:
审核机构:所在地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对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及附件进行审核。
审批决定:信息填写完整,资料符合要求的确认通过;所在地财政局做出通过审批决定。
证件制作与送达:
制作证书:所在地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制作《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送达证书: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送达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委托办理窗口。
在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就可以开展相关的经营业务。以下是具体的经营项目和服务: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品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登记代理;代理记账;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等。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内资公司、外资公司、分公司、小规模公司,一般人公司、个体工商户、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等。
代理记账:小规模记账,一般人记账,个体工商户记账;做公司内账,做公司外账等。
公司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税务变更、法人变更、公司增项,股东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金增减、银行基本户变更等变更的审批办理。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