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实施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管工作。
备案管理:组织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工作,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资格审批:负责审批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和资质,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日常监管:通过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
联合监管: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收监管等监管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共享监管数据,及时掌握代理记账机构情况。
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行业的诚信管理体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实施联合惩戒。
监管事项:依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备案事项、执业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
协同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平台建设,消除信息碎片化现象。
联动监管: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联动监管体系。
行业管理: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自律管理:行业协会应通过规范自身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监管部门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代理记账行业的规范运营,并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