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许可证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的许可证,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上述材料,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除了上述材料,还需要提供: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注册后选择左侧“总部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菜单,分支机构点击“分支机构代理记账业务备案”,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提交附件所需的材料。
所在地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对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及附件进行审核,信息填写完整、资料符合要求的确认通过;所在地财政局作出通过审批决定。
所在地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制作《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送达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委托办理窗口。
申请人到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委托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确保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资料一致后收取申请资料并发放证书。
注意事项办理条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报市财政局核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所需资料:申办代理记账的书面申请、填写《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副本(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所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和会计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等。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