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想法:
商标都包涵的内容是能将商标注册申请人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即商标要具高识别性,除开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第十类商标目录:
1001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以及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器械及仪器)。
1002牙科设备及器具。
1003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1004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1005奶嘴,奶瓶。
1006避孕用品。
1007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1008矫形用品。
1009缝合用材料。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成产、制造、加工、神借着或者代理商的商品上的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常规的,主要是用于主要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列要素的组合,具有作用效果特征的标志,是中国古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相比,商标除了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十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后用材料。
【注释】
第十类主要注意除开医疗仪器、器械及用品。
本类特别除了:
医用品特战家具;
橡胶卫生用品(查找资料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矫形用绷带。
1001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除了电子、核子、
1002牙科设备及器具
1003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1004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1005奶嘴,奶瓶
1006性用品
1007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1008矫形矫正用品
1009缝合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