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11类商标注册35类的原因和意义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和不同商标类别的主要功能。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这意味着准予最先申请的人取得商标专用权,驳回其他申请。商标注册是按照分类来注册的,不同的类别代表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领域。
根据《商标法》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11类商标主要涵盖了一些照明、加热、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等产品。而35类商标则主要涉及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方面的服务。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11类是产品商标,用于标识商品本身,而35类是服务商标,用于证明提供服务的来源。
尽管11类商标涵盖了产品范围,但注册35类商标对于某些企业来说仍然非常重要。原因包括:
广告与销售权力:注册35类后,企业将拥有该商标的广告与销售权力。
保护商誉:如果有人在35类注册与您知名品牌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能会攀附您的商誉,而您无法采取法律行动。
防止侵权:如果没有注册35类商标,即使您的产品是在合法销售,如果您的商标被他人在35类注册,并用于广告或销售服务,可能会引发侵权问题。
适合注册35类商标的企业包括广告公司、策划公司、设计公司等文化创意服务;进出口贸易公司、电商等销售交易服务;商业管理咨询服务类公司;药店、医院药铺等;猎头公司,招聘服务及人事管理等类型的公司;会计财务公司;秘书及办公服务类型公司。
虽然11类商标覆盖了产品范围,但注册35类商标对于保护企业在广告、营销和服务领域的权益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那些提供广告服务、电子商务、商业管理和相关服务的企业来说,注册35类商标几乎是必需的。同时,注册35类商标也可以帮助企业防止潜在的侵权问题,保护其品牌和商誉。因此,对于打算在广告、营销和服务领域扩展业务的企业来说,注册35类商标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