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注册服务商标,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以下是整理的服务商标注册条件的具体要求:
主体条件: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
申请条件:符合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要求,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程序条件:符合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申请的程序条件,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包括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构成要素: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显著性: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合法性和不冲突性: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也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区别于他人提供的服务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
分类:服务商标属于商标分类第35类。
法定构成要素:商标的必备要件包括两项: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禁止条件:商标的禁止条件,也称商标的消极要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
以上就是中国服务商标注册条件的主要内容。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及时查看最新的官方指南或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