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淘汰”实际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或商标注册后因各种原因被撤销。以下是导致商标注册被“淘汰”的主要原因:
商标近似 如果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等方面近似,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商标局通常会认定这两个商标为近似商标,并驳回后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
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 商标法规定了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如果商标设计违反了这些禁用条款,商标注册申请会被驳回。
侵犯在先权利 如果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享有某些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并且这些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会因为侵犯了这些在先权利而被驳回。
连续三年不使用 如果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未在正常使用中使用,或者使用时间、范围等不符合规定,商标局可能会撤销该商标。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商标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
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注册后每十年有一个有效期,如果未能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可能会被撤销。
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是因为当注册商标丧失了显著性的特征时,会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也不利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随意改变商标注册信息 如果企业改变了注册商标的一些信息(如企业地址、申请人名义等),如果没有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该商标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淘汰”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术语,但我们可以理解为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或商标注册后被撤销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发生通常是由于商标的设计与现有商标近似、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未按规定使用或续展商标等。为了避免这些情况,建议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进行充分的查询和准备工作,并在注册后正确使用和管理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