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商标是指将行政区划的地理名称或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历史地名作为文字商标的内容或主要内容进行使用或予以注册的商标。在中国,地名商标的注册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地名的性质:只有不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是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才可以注册为商标。一些外国的不知名地方也有可能可以注册成功商标。
地名的使用方式:地名作为证明该商标的组合部门来注册,这样子的商标就可以被核准注册了。例如,“景德镇”虽然是中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但是作为证明商标“景德镇瓷器”的组成部分,可以被核准注册。
地名与其他要素的结合:如果地名与其他要素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新的整体,并且这个新的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也可以注册为商标。例如,“凤凰”除了具有地域名称含义外,还有传说中的“百鸟之王”的含义,因此可以注册为商标使用。
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地名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商标申请人资格证明、商标样本、商标注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和文件。
提交注册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商标注册机构,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和评估。
等待审核结果:商标局将对地名商标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商标注册的法律要求和规定。如果符合要求,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即使地名满足上述条件并且成功注册为商标,也不能禁止他人关于地名的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申请商标中包含的“山东”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但由于申请商标属于“地名作为集体商标组成部分”申请注册的特殊情形,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最终,该商标被认定为可以注册。
地名商标注册权在中国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地名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注册为商标,而且在使用地名商标时也需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打算注册地名商标,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当地商标注册局,以确保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也要注意地名商标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