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江夏地区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可能会与全国统一的标准有所不同。
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超过10个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费。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及下列收费项目的,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自行办理:国家商标局收费(简称官费)300元一类商标,限10个小项目,超过10个,从第11个开始,加收官费30元一类商标。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除官费外,还需支付服务费,市场上的服务费在600-1500元之间。
设计商标图样;确定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2. 商标查询,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3.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4. 工商行政部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后,给予一个申请编号后,发放受理通知书;5. 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6. 商标注册处核准申请后,便会进行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7. 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
建议您在实际办理商标注册时,获取最新的收费标准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