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注册是指商标局根据申请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行为,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争议商标与他人注册在先的相似的事实,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制度。常见的撤销商标注册的原因包括:
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里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如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案例一:神鹰商标“神鹰”牌系列灭蚊、灭蝇、灭蟑螂药剂产品曾经在广西市场享有很高声誉,可是,“神鹰”商标被竞争者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在商标局审理期间,商标持有人的因商标主管辞职,以至错过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的期限,商标局决定撤销该商标的注册。所幸商标持有人委托商标事务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及时申请复审,历经3年艰辛,终于重新夺回属于自己的“神鹰”商标。
案例二:旭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杜比斯有限公司“爱多收ATONIK”商标。杜比斯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该证据材料有效,于是做出维持商标继续有效决定。注册商标的撤销图2旭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不服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是否有效的行政程序中,未通知其查阅杜比斯公司提供的使用证据,剥夺了自己应当享有的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
撤销商标注册是一个法定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且通常涉及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如果您面临撤销商标注册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机构,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复杂的法律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