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对于商标注册提供了相应的资助政策,以下是具体的费用信息:
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权利人:资助50万元。
新注册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资助15万元。
新注册的国内商标权利人:按照0.1万元/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国内新注册商标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新注册的境外单一国商标权利人:按1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
新注册的境外马德里商标权利人:按照2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境外新注册商标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缴纳专利申请费及实质审查费后:凭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重庆代办处开具的专利收费收据,以实际发生费用获得一次性资助,专利资助金额不超过0.3万元/件。
在获得国内专利授权证书后:按照发明专利2万元/件、实用新型0.08万元/件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0.48万元。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的专利:参照上述专利的资助标准执行。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前9年的年费:按当年缴纳年费金额据实资助,但需同时满足受资助年费为发明专利有效期内。
权利人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万元/件。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资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同一专利项目获得不同级别专利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资助金额进行资助,不重复资助。
具体的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