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没有明确的信息表明“成都小吃”这一通用名称已经被注册为商标。一般来说,由于“成都小吃”属于地名且小吃是通用名称,这类组合通常不具备显著性,因此难以单独注册为商标。
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这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混淆和误解。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一部分,则可以注册。
尽管“成都小吃”本身可能无法注册为商标,但如果商家在店名前加上特定的前缀,比如“王记成都小吃”,实际上,“成都小吃”前面加上特定的修饰词或品牌名,再加上独特的设计和标识,有可能形成一个具有显著性的商标。
即便“成都小吃”这一通用名称无法注册,商家仍然可以通过注册含有独特元素的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品牌。商标注册可以帮助商家防止他人侵权,同时也是打造品牌的重要一步。
“成都小吃”本身可能因为缺乏显著性而难以注册为商标,但商家可以通过在前面加上特定前缀或后缀来尝试注册。如果您的目标是注册“成都小吃”相关的商标,请务必进行近似查询,并确保所选商标未被他人占用。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确保注册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