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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注册体系-欧盟商标注册

作者:好顺佳
更新日期:2024-05-17 11:08:58
浏览数:4684次

欧盟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呢?

欧盟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呢?欧盟商标注册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提交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异议阶段、注册阶段。谁可以提交欧盟商标申请?无限制,任何个人或法人均可。申请人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建议找代理机构)尼斯分类将商品划分为1至34类,将服务划分为35至45类。每个类别均由一个类别标题表示,该标题提供有关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类型的一般信息。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线申请的话需要850欧元,而且只使用一种语言。欧盟知识产权局有快速的申请渠道,能加快审查进程。

2、审查

欧盟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有问题会通知商标的申请人在2个月内补正,商标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的,申请会被欧盟知识产权局全部或是部分驳回。如果申请人不服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可以上诉的。

3、公开申请

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申请内容没有问题的,注册申请会被公开在欧盟商标公报上。任何人都可以在申请公开1-3个内提出商标异议,欧盟知识产权局会组织双方程序并做最终决定。

4、注册及公开

公开申请后在规定地时间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或是异议、意见不成立的,欧盟知识产权局会进行注册、在欧盟商标公报上公开并发电子注册证。欧盟商标注册成功后5年内必须要投入使用,否则会被其他人提出撤销注册申请。

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内容包括哪些?

(1)申请基本信息:申请请求、申请人信息、清晰的商标以及商品和服务列表。

欧盟商标注册体系-欧盟商标注册

(2)对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审查。

(3)形式审查:申请的所有详细信息都将经过审核,包括签名、语言、申请人和代理人信息、优先权和资格声明。

(4)绝对理由审查,看其是否具有显著性。

(5)翻译,以确保可以使用欧盟的所有正式语言发布其详细信息。

(6)应申请人要求进行商标相同/近似检索,并在公告商标申请之前向申请人发送检索结果。

欧盟商标可以由任意能在欧盟登记簿呈现的任意符号组成,只要这些符号可以将某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同其它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分开来,且其呈现能够让负责机构和公众清楚明确地确定赋予权利人的保护主题。

以上就是欧盟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知识产权也提供24小时在线客服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商标咨询。

欧盟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

欧盟商标注册常见问题有什么?

一、欧盟 商标注册 常见问题有什么? 1、什么是欧盟 商标 ?答: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2、怎样理解欧盟商标的统一性? 答: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7个成员国。把地域保护限定在某几个成员国是不可能的。而且,欧盟商标注册有一个由OHIM实行控制的注册程序,而无需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的介入。另外,任何一欧盟商标的无效、驳回或期满都会适用于整个欧盟。最后,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 商标许可 ,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 3、欧盟商标现覆盖的27个成员国是哪些?答:欧洲联盟之27个国家:现今阶段,欧共体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托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2007年新加入)。 4、欧盟商标超越单独成员国商标吗? 答:欧盟商标注册体系对其成员国商标注册体系没有任何影响(包括比、荷、卢商标体系)。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申请单独成员国商标注册或欧盟商标注册,也可以二者都申请。大批现有的、已在成员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仍然有效。是完全依赖欧盟商标的保护,还是同时获得成员国商标和欧盟商标的双重保护,则完全取决于商标申请人和所有人的战略需要。但是,如果成员国的商标注册先于欧盟商标的注册,那么成员国商标享有在先权,反之亦然。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局不会主动审查该在先权。只有在先权拥有人可以提出请求,即通过在欧盟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异议,或根据有关规定在欧盟商标注册后申请其无效。 5、如果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只涉及某一成员国,关于这种驳回是否有普遍适用的原则? 答:是的。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将驳回欧盟商标的申请,即使其驳回的理由只对该部分成员国适用。例如,如果某一商标包含使用欧盟成员国的一种官方语言的商品名称,该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将驳回此申请。在先注册权会影响欧共体商标的注册,即使这种在先权只存在于一个欧盟成员国。但是,此种情况的影响不应过分被渲染。因商标包含一个不显著的、或具有描述性的、或使用欧盟一种官方语言(非世界主要贸易通用语言之一)的通用名称而被驳回的案例并不常见。如果在先权仅存在于一个成员国,那么无疑此在先权不会因他人后来申请欧盟商标注册而变得无效。在OHIM进行的提出异议和使在先权无效的程序为此类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最后,被驳回或被宣布无效或被废止的欧盟 商标注册申请 可改为在所有不适用驳回理由的各个欧盟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而该类成员国商标申请还享有欧盟商标的申请日期。 6、能否以欧盟商标注册为基础进行符合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注册的商标是否可以获准欧盟商标注册? 答:就目前来讲,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欧盟目前还不是马德里议定书的签约国。尽管欧盟委员会已将欧盟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和修正CTMR以对有关国际注册的程序进行调整两件事提上议事日程,欧盟理事会还未做出最后决定。 7、什么样的标记可以被注册为欧盟商标? 答: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 因此,以下标记可以用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 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和文字的组合; - 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图形标记; - 彩色图形标记; - 颜色或多种颜色的组合; - 三维立体标记; - 声音标记; - 商标申请须包含一份所申请商标的图表。 8、哪些标记不可以作为欧盟商标进行注册? 答:尽管一些标记符合商标的定义,但如果存在一个绝对的驳回理由,这些标记仍不能被注册为欧盟商标,也就是说,如果此标记: - 不具备任何显著性特征; - 专指商品或服务的种类、品质、数量、用途、价值、产地、生产日期或提供服务日期,其它商品或服务特征; - 在现行语言或商业现有及普遍实践中已成为惯例; - 同公共政策或广为接受的道德准则相违背; - 具有欺骗公众的性质,例如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品质或产地的不实描述;. - 对于产品形状、酒精饮料产地或某些官方象征有被驳回的绝对理由。 - 某些商标可以通过使用而具有显著性。 另外,因异议而被驳回的商标也不能作为欧盟 注册商标 。在先权利人应在欧盟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异议。以下情况构成在先权: 在先的欧盟商标或申请; - 在独个欧盟成员国的在先商标注册或注册申请; - 在欧盟成员国有效的基于马德里协议或马德里协议的国际注册; - 用于贸易的,在多个成员国内有效的非注册商标或其它标记; - 在一个成员国内的 驰名商标 (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 - 一个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其申请商标同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则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如果其申请商标同欧盟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存在造成部分公众混淆的可能性包括可以联系到在先商标的可能性,则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将会被驳回;如果其申请商标同欧盟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而使用商品不同,如果在先商标有一定声誉,并且其显著性或声誉会因此受到不公平竞争和损害,则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应该注意的是:驳回因素存在于任何一欧盟部分或国家,那么此欧盟商标不会获准整体注册。例如:如果仅在一个成员国有相同商标且用于相同商品或服务,那么此商标会因在先商标所有人的异议而被驳回。 这些异议理由也作为欧盟商标获准注册后申请无效的理由。 9、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是什么? 答:欧盟商标注册程序采用的是审查程序,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 首先是申请的审查,包括是否有一致的申请日期,形式审查及是否有绝对驳回问题。这时,建立查询报告。第二是公告;第三是获准注册(包含异议审定程序阶段。) 程序的第一步开始于受理申请,申请要么被OHIM直接受理,要么通过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并且包括: - 审查申请日期是否一致,申请指定商标或服务的类别的审查; - 发送此商品或服务单到欧盟翻译中心(卢森堡); - 建立欧盟商标查询报告,发送此申请到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在各成员国注册中查询,发送所有的报告给申请人或其 代理 人 ; - 是否有绝对驳回的理由的审查; - OHIM不会对驳回的相对理由进行审查。此审查只会因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欧共体商标获准注册后的撤销申请而进行; 程序的第二步是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这表明OHIM已同意该商标注册。 第三步程序中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提起异议。异议须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异议裁定申请人胜诉,或异议期间无异议提交,那么此欧盟商标申请将被获准。 复审构成一个特别的程序阶段。复审可以在上述审查过程中提出以反对审查意见、异议及商标管理和法律部门的裁定。对于一方,对非终局的裁定可以提出复审,除非终局裁定允许另外提出复审。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申请的裁定。 现在由于国家的发展,已经打开了国门,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和外国合作,其中最大的选择就是欧盟商标的注册存在哪些问题。很显然我们知道在国内和国外注册商标的形式根本不一样,那么既然选择了注册欧盟商标我们就应该提前了解其中需要面临的问题。

欧盟商标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4、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5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5、如果欧盟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tag标签:欧盟 体系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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