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消防工程资质标准如下: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确定。
消防维保资质办理条件如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收费应当遵守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应当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6年。
办理消防工程公司资质流程如下:
1、消防工程资质证通常需要地市以上建设部门和地级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办理;
2、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水喷雾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 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3、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4、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办理消防工程公司资质的条件如下:
1、 企业资产,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消防工程公司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如下:
1、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
做消防施工,维护和消防器材销售安装时,都需要办理消防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法律依据】: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