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备案登记程序。1、希望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保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2、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3、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企业法人签字、盖章。(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进出口经营资质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需增加:货物进出口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需增加:货物进出口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代理报关公司需要什么资质?代理报关公司注册流程、我们在有货物做进出口的时候大部分都会选择一家报关代理公司为我们做清关方面的操作,但是并不是随便一家物流公司都可以代理报关的,那具备哪些资质的报关公司才能帮客户代理进出口报关呢?
1、营业执照范围内需要有货物报关代理服务;
2、需要办理报关登记许可证,具备报关资质;
3、需要有专业的操作团队:其中有制单团队,即系统制单申报,且对清关单据的熟悉度高,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现场操作,去现场进行换单办单以及查货放行操作的,需要对现场操作流程较为专业,对于一些突发的应急情况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客服团队,主要负责客户对接和服务;管理团队,主要对整个报关流程以及服务进度进行把控和指挥的;
4、有良好的服务口碑和公司文化:服务口碑是通过日常的操作积累起来的,这点很重要,其次就是有企业文化的公司他们更具有凝聚力,企业走得更长久,而这样的公司做代理报关也才能让人更放心。
许可内容:
海关准予境内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为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活动。
设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11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实施依据:
1、《我们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我们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办法》(署令第117号)
3、《我们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第127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条件:
1、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3、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4、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5、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6、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7、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8、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9、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条件;
2、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
3、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4、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5、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1、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我们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2年;
2、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最近2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
3、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6、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7、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8、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9、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1、《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附件2);
2、《我们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分支机构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聘的报关从业人员《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6、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7、由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地直属海关出具的该报关企业符合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8、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以工商注册地为准)海关递交许可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制发《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充的,海关制发《许可申请告知书》;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海关制发《不予受理决定书》;
2、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
3、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依法制发《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后者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获得注册登记许可后,如有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许可。
2、申请变更许可应当提交《报关企业(跨关区机构)注册登记变更申请书》(附件3),《我们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变更决议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注册地海关比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进行初审,并上报直属海关决定。直属海关依法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变更许可的书面决定。
1、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均为2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申请办理许可延续手续。未按照规定申请的,海关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业务。
2、报关企业申请延续许可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申请书》(附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关业务分析、报关差错情况及原因,《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附件5)以及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跨关区分支机构申请延续许可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所属报关企业的《我们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注册地海关比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进行初审,并上报直属海关决定。海关应当在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审查完毕。对符合延续注册登记许可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作出准予延续2年有效期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依法为其办理延续手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直属海关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1)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撤销行为导致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海关依法赔偿其直接损失。
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注册登记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3、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1)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报关企业或其跨关区分支机构依法终止的;(3)注册登记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注册登记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如下:
要求:
(1)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2)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3)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4)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5)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提交的材料: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4)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概念:
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
报关单位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关单位的类型:
1、海关申报企业:
指具备进出口货物申报资质,可以代表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企业。主要是企业自身具备申报资质,可以直接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
2、报关代理公司:
是专业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报关服务。可以代表企业完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3、物流公司:
指从事货物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服务的企业,可以代表企业完成进出口货物的物流服务和报关手续。
4、进出口贸易公司:
指专门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可以代表自己或其他企业完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我们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