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承装、承修企业的资质分几类?如何申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1、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2、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3、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4、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5、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许可证申请表;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许可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审查,并按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许可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许可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设备、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等的变化情况;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情况,以及业务分包、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立、跨区作业等情况;
3、遵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制度情况;
4、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等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分公司的有关情况。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
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
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
承装、修、试电力施工有5个标准等级:从一级到五级,每一级的施工范围都不同,
一级资质:可以从事所有的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二级资质:可以从事 33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三级资质:可以从事 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四级资质:可以从事 35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五级资质:可以从事 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一、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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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