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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资质、林业规划设计资质

作者:好顺佳
更新日期:2024-06-06 12:07:36
浏览数:3610次

城乡规划需要资质吗?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

一、申请

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身份证、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

1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规划设计资质、林业规划设计资质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2、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3、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正、副本;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4、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资质证书正、副本;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三)申请方式:书面送达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岗位及职责

岗位: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

职责: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为形式审查)。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 “收件表”。将“收件表”第一联(预受理单)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委有关管理部门。

审查:

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作出预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 5 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收件表”为正式受理通知。

三、审查

(一) 审查标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 135 号)

(二)审查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 135 号)

(三)审查岗位: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四)岗位职责:收到符合标准的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资质管理文件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审核流程上签字。

(五)审查时限:13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审定标准:审查意见合格符合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

(二)岗位及职责:市规划国土委主管领导

(三)结论及送达:申报窗口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审批意见,对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核发的准予行政许可草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并送达申请单位;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草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并送达申请单位。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送达时限:2个工作日

甲级城市规划资质是什么?甲级、乙级城市规划资质各是什么?

(一)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一、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有哪些

以北京为例: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3、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北京土人景观与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6、北京中社科城市与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简介

1、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很难获得,首先它要求规划单位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并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还得满足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等条件。

2、目前拥有这项资质的都是比较知名的规划院,如深规院、中规院、清华同衡等。

三、资质申请与审批

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本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2、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资质证书》申请表。

3、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

4、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新设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注册资金时,可以申请暂定资质等级,暂定等级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发证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确定其资质等级。

6、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至少满3年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要求时,方可申请高一级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7、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撤销或者更名,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8、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9、城市规划编制单位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向发证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10、《资质证书》有效期为6年,期满3个月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发证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11、《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tag标签:林业 规划设计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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