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食品进口报关需要文件:
(1) 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提单、发票、箱单、合同,代理协议(如需)
(3) 收、发货人、生产商食品备案信息截图(电子信息就行)如未备案,提前申请。
(4) 卫生证/健康证/自由销售证书/分析报告,灌装日期/生产日期等(根据不同产品选择所需文件,正本)
(5) 进口货物卫生证附表、进口货物清单附表、进口预包装产品检验记录单、进口产品信息表、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质量安全合格保证,进口食品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声明,销售记录或者首次进口销售说明(根据不同产品选择所需文件,国内自己填写,正本)
(6) 外文标签、外文标签翻译件、中文标签(正本)
(8) 申报要素,发票(如需)
特殊产品需要提供特殊文件:
(2) 水产类-水产品卫生证书、养殖产品许可证
(3) 肉类-兽医卫生证书、入境许可证
(4) 酒类-分析报告、灌装证明
(5) 油类-检测报告/分析证明(按商检要求出齐项目)
(7) 橄榄油、乳制品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
(8) 机电证,进口许可证,手册等
成立报关行的条件?
一 怎么成立报关行和报检行
报关行
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
中国 *** 积极营造良好的外贸环境以促进进出口贸易量的增加,外贸量的增长对进出口贸易的通关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外贸量的增长带来了报关量的增长,2000年报关票数不足2000万票,至2005年中国报关量达到4000万票,报关量的增长促进了中国报关行业的发展。
1、策划全方位的进出口物流解决方案。
2、代理国际海运,空运,铁海联运。
3、代理报关、买单、动植检、商检、代买出口货物保险。
4、珠三角集装箱运输服务。
报关企业应当具备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五)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六)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七)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八)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九)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六)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
(八)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九)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选择报关行的三大要素
进口商第一次挑选报关行或者是重新考虑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关系时通常会问:除了费用以外,还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一般来说,有三个方面需要考虑。
报关行是否拥有为你所从事的行业清关的知识及经验,他能收集到什么样的资源为你的服务?
报关行是否直接经办过你所从事行业的货物分类工作?如果你的产品需要特别的文件(如禁止进口服饰再转运的文件),报关行是否能顺利的满足这些需求?报关行是否接受过足够的训练满足复杂评估及记录的要求?报关行与仓储、运输以及其他与物流服务相关的公司的业务关系如何?报关行处理多个港口业务的能力如何?负责客户工作的员工的工作素质如何?从业时间有多长?报关行能否提供情况类似的进口商的成功范例?
报关行在其内部业务、员工表现和客户联络方面的表现如何?
报关行有无处理报关业务的政策与实务手册?报关行如何处理报关记录要求?报关行是否给每位客户配备了一名以上的报关员?如果在清关过程中进口商缺少关键性的进关文件,报关行会按什么样的政策行事?报关员在作决定时是否询问更多的信息,还是只根据现有文件就作出决定?
报关行与海关的关系是否牢固?特别是他是否符合海关对报关行业务提出的所有要求?
在培训员工时有哪些内容是与海关事务相关的?谁提供培训,时间表是怎样的?报关行是否接受过海关的审计?如果接受过,结果如何?报关行是否接受过处罚,如果接受过违反的是什么类型的规定?报关行与地方海关官员的关系如何?报关行在执行海关规定、与海关进行合作、正确从事进关申报以及及时缴税方面作的如何?提醒那些初次寻找报关行的公司,大多数大型港口和城市的报关行都属于某个报关委员会。这些专业性的委员会为寻找合作的报关服务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
1、报检范围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或一般原产地证的;
(5)、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
(6)、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官方机构出具证书的;
(7)、未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的入境货物经收、用货单位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需检验检疫局出证索赔的;
(8)、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的司法和行政机关委托的鉴定业务;
(1)报检人申请撤销报检时,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2)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作自动撤销报检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报检:
A、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的;
B、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又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C、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
D、已撤销报检的。
(4)报检人申请更改证单时,应填写更改申请单,交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并交还原单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
(5)品名、数(重)量、检验检疫结果、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出、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6)报检人遗失检验检疫证单的,必须由报检人书面说明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报纸或刊物上声明作废,经检验检疫局同意后,再重新签发。
(1)报检单应由持有报检员证的人员如实填制,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报检的应加盖代理报检机构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印章。
(2)原则上一批货物填制一份报检单。入境货物一批指:同一合同、发票、提单;出境货物一批指:同我们名、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人。
(3)报检单填制应完整、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栏目内容确实无法填制的,应以“***”注明。采用打印或钢笔填制,字迹要清晰。
(4)任何人不得涂改已受理报检的单据。
(5)发货人/受货人:应按对外贸易合同的发货人或信用受益人填制;HS编码:按《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货物的编码。报检数量:填申请检验检疫的数量,并注明货物计量单位的名称;报检重量:填申请检验检疫的重量,并注明净重/毛重和计量单位;货物总值:按合同、发票所列货物值填制,注明币种;检验检疫项目:对法检项目或合同约定项目逐条填制完整;申请检验检疫单证:准确注明所需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
(6)必须在报检人声明栏内签上报检员姓名。
(1)、申请人:填报检单位,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填报检员名。
(3)、原发证单:填明原发证单种类、编号及交还的证单正、副本数量。
(4)、货物品名及数量:按原发证单上所列货物名称和数量填制。
(5)、更改原因:详细注明需要改证原因。
(6)、更改内容:详细列出更改前和更改后的证书内容。
(7)、申请单其他栏目,也应如实填制。
办理特殊入境货物的报关报检有哪些具体规定?
根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及《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进出境特殊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未经海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特殊物品在进出境前,需要向直属海关提交卫生检疫行政审批,直属海关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情况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海关签发《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具体步骤为:
1
(1)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2)申请人应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2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2)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地区、生产商等;
(3)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4)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
(5)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
(6)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海关对有关批准文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7)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8)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9)进入风险评估程序的,须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1)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2)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
入/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