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保安公司资质条件如下:
1、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服务范围;
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设备、设施;
4、具有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
公司存续和在业的具体的区别如下:
1、营业状态不同:在业是指企业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之中,存续是指企业实体虽然存在,但已经不营业了。存续企业是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
2、生产状态不同:在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也就是说一个是生产型的,一个是不生产的;
3、营业利润的存在不同。在业状态下的企业一般都会有营业利润,存续状态下则没有。
注册公司的条件如下:
注册一个公司至少需要由两个人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两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只保留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这三个职位。如果需要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人员不得小于三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公司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由于公司与股东是分离的,所以股东的死亡、退出、破产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公司可以独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认为可以永久续存。
【法律依据】: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保安公司需要下列资质:
1、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等;
3、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一、注册保安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一)设立申请书;
(二)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四)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按照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想要注册保-安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的同时,也要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详细内容可参考全文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