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实践中,EPC工程总承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房屋建筑及市政类EPC项目通常需要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这两种资质需要同时具备。这意味着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拥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设计资质证书中也明确写明,具备专业设计资质及以上的企业,可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深圳的法规相较于国家建市〔2016〕93号文,增加了“具备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允许了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宽了EPC项目承包人的范围。
EPC总承包资质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资信能力,包括诚信评价的良好率。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胜任总包项目的需要。
企业在业界应具有领先的科技进步水平。
企业应有代表性的工程业绩,由小到大,由简到难,逐步提高承保能力。
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承包范围应相符。
EPC工程总承包需要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资信能力、人员和技术要求。企业还需要有相应的工程业绩,并且经营范围和承包范围应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