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审批下放是指将原本由中央政府或上级管理部门负责的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完善业绩认定方式,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加强信用管理和建立函询制度。
自2023年9月15日起,住建部开始收回之前下放至15个省级地区的资质审批权限。这些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被回收的审批资质专业包括建筑部门负责审批的工程设计行业/专业甲级,建筑部门负责审批的施工总承包一级,部分专包一级等。
自2023年9月6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这意味着所有的资质审批都将集中到中央管理部门,以实现更公平、更统一的审批标准和流程。
企业在申请资质重组分立或合并时,需要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这一政策旨在防止资质倒卖现象,确保企业的资质与其实际能力相匹配。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业绩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及时公开核查信息。这一政策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资质方面的问题,保持市场的公平竞争。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并列入信用记录。这一政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市场信用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就资质申请相关投诉举报、申报材料等问题向企业发函问询,被函询的企业应如实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在新的政策下,企业的资质申请将更加严格和规范。例如,企业在申请资质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续以及发生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资质重新核定时,需要经过2个月的专家评审和公示审查结果的过程。
资质审批下放政策的变化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些变化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挑战,但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