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请保密资质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成立时间: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承担涉密项目:企业需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股权结构: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国籍及婚姻状况: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固定场所: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保密制度: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无泄密事件: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准备材料: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报告)、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等;
提交申请:向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提出申请,并报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书面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组织进行保密资格认证的书面审查;
现场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准备迎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共同审批部门组织的现场审查;
审查决定: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根据现场审查结论和有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查批准的保密资格申请单位有关材料报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备案;
颁发证书:审查通过后,列入名录并颁发证书;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有效期满,需继续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重新提交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密资格认证政策存在地方性差异,建议申请单位因地制宜;
为企业申请保密资质的基本要求和流程,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在申请前,应详细咨询当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