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人员应条件a选项资质要求:
(1)基金管理公司的所有基金销售人员应得到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2)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网点、商业银行总行非盈利组织会计一级分行、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总部及营业网点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应提出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3)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网点,商业银行总行、各级分行及营业网点,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总部及营业网点从事外贸基金宣传推介、基金理财业务咨询等活动的人员应提出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再申请基金销售牌照的资格条件具体看::
1、本身良好的训练的财务状况,运作规范;
2、本身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等设施,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信息管理平台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3、具备什么制度完善高效的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制度条件法律法规要求,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条件中国证监会规定;
4、提出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
5、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必然行政处罚;最近1年是没有因相同业务被采取什么措施重大的损失行政监管措施;也没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于积极整改期间,或者因涉嫌伪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准备被监管机构调查;不未知早会影响的或肯定影响公司正常了运作的重大的事情变更事项,也可以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6、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别的条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的监管部门是证监会。修订内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全国实施。
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有:
(一)将《销售办法》必须明确为对公开的募集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规范。
(二)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先申请实行注册制,同时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基金销售机构坚持了动态监管等事项的实施主体变动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没有特别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分支机构(网点)信息。
(三)扩展基金销售机构类型,行进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进行基金销售业务,就其进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进行应明确。
(四)对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具备条件资质没有要求人员的数量通过应明确,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证券公司在内保险公司等具高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不得低于30人,城商行、农商行这些期货公司等本身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不得低于20人,单独的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在内保险代理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10人;况且,各基金销售机构还需满足的条件积极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并无一名以内人员拥有基金销售业务资质的要求。
(五)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机构因造成行政处罚而被取消先申请资格的判断标准参与调整,将其所受行政处罚区分为"重大处罚"和"一般处罚",对限制修改去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范围标准限制于"重大处罚"。具体详细想执行中,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先申请机构所受行政处罚的"重大处罚"与"一般处罚"区分标准和实施程序为:简单参照做出决定处罚部门区分标准来不能执行;主要,若做出处罚部门无明确标准对其性质通过区分的,由再申请主体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对他书面那说明;之后,若做出决定处罚部门既无比较明确标准又不做出决定书面只能说明的,则可由律师依据是什么相关法律原则出具法律意见,就申请主体所受处罚如何确定都属于"重大的事情处罚"准确的判断说明。
(六)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就没侵占挪用客户资产/保证金等不良影响客户利益的行为的时间要求由最初的2年增强到3年。
(七)取消后对独立销售机构及分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慢慢适应其拓展业务范围参与其他金融产品经销的需求。
(八)能取消唯有基金销售机构总部方可与基金管理人签定销售协议的限制,支持什么符合条件的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与基金管理人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并申请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九)已取消基金销售人员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不敢从事外贸基金销售活动的要求,为下一步保险机构经纪人联合基金销售业务预留政策空间。
(十)进一步可以提高对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等在业务开展过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