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申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要求。以下是整理的建筑资质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1. 准备材料 - 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册资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需要收集和整理公司的人员证书专业和数量,确保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
人员资料一般包括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
2. 提出申请 - 建筑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通过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企业须通过我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
3. 递交材料 - 网上材料齐全后,打印出来,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住建部门递交申请表。
除“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报送。
4. 接受审查 - 住建部门完成审查并公告审批结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中央企业初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接受申报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异地业绩核查→专家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告审批结果。
5. 领取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经评审机构签字盖章后,可以前往相关管理部门领取证书。
完成所有资料的签字盖章工作,并封胶成册,然后携带上报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建委核验原件。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注意事项 - 不允许企业在陈述时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全国有效,各地区不得另行设置附加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外地企业依法承揽业务。
企业遗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到我部办公厅受理办办理补办手续。
以上就是整理的建筑资质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具体的申报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资质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你详细阅读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