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资质在建筑行业中是被视为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样,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挂靠资质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它是一种借用行为,挂靠方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信誉等并对外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表明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然而,由于挂靠行为本质上是规避资质许可限制,因此在法律上并不被承认。挂靠双方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该施工单位与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挂靠资质的行为,挂靠当事人依法应当对法律后果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例如,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挂靠资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因此,无论是挂靠人还是被挂靠人都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的风险。如果您想承接工程但没有资质,建议您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资质,而不是采取违法的挂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