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挂靠方通常指的是那些没有建设活动资质或资质不够,但却利用了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个人或单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
1.法人挂靠:资质挂靠方可能是法人,自身有资质,但达不到与建设项目所需资质的要求,于是挂靠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然后直接组织施工。
2.自然人挂靠:资质挂靠方也可以是自然人,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格,挂靠一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由该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这种挂靠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挂靠人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另一种是挂靠人没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由被挂靠企业派出挂名项目负责人,施工时该项目负责人根本不出场,这种资质挂靠的方法更具隐蔽性,往往中标后都不知道谁是真正的项目负责人。
资质挂靠方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如果被挂靠方(即具有资质的企业)明知挂靠方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仍然允许其使用自己的资质进行施工,则可能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在挂靠行为导致的民事纠纷中,如果因挂靠方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如果挂靠方的行为导致了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可能会引发刑事责任追究。
资质挂靠方是指那些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个人或单位,它们通过各种方式利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来承接工程,并从中获取利益。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可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