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理工作中,如果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会被扣除相应的分数,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单位在日常管理中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例如自行搭设活动房并开办伙食,配备齐全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拥有自行的交通设备,以及能够满足现场检测试验的设备和仪器等。如果未能满足这些要求,将会被扣除相应的分数。例如,未搭设活动房的扣5分,未开办食堂的扣3分,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共同用餐的,每2分/次。如果总监理工程师未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每次将被扣除10分;未及时掌握施工单位劳动力状况并如实上报的,每次扣2分/次。
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现象而监理未予制止的,每次扣5分;现场有违反“三禁”规定和使用淘汰产品的情形而监理无处理记录的,每次扣5分;应验收的隐蔽工程未验收的,每次扣5分;签批不规范或漏签的,每次扣1分。
在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中,如果出现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监理业务、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等情况,每次将被扣除15分。
监理单位在绩效考核中的表现也将影响其得分。例如,若未监督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除依法变更设计方案外)组织施工,每次将被扣除3分;施工规范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督促整改的,每次将被扣除2分。
如果监理资料缺失或签字不全且无法弥补的,每次将被扣除1分;合同文献不全的,每次扣1分;其他文献与资料管理不规范的(如台帐不全、签字不全、原始记录填写不符合规定、档案资料分类不清晰、归档不及时等),每项次将被扣除0.5分。
以上就是监理资质可能被扣分的一些情况。一旦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被扣分,可能会对其后续的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影响监理单位的信誉度、影响监理人员的职业发展等。因此,在监理工作中,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