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资质章通常是不能直接授权给他人使用的。资质的确定和建立是有严格要求的,比如企业的技术力量、以往的业绩、企业的规模等,因此具有专有属性,并且经过相应机构验证后按相应条件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样,建筑施工企业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如果资质章被他人私自使用,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发现,可能会面临罚款及以上的处罚后果。
尽管通常情况下资质章不能授权,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总公司有相应资质时,是可以授权分公司参与的。不能有分公司盖章处分。
资质章原则上是不能授权给他人使用的,因为这涉及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资质的专有属性。企业在考虑是否将资质章授权给他人时,应该仔细权衡潜在的风险和收益,并确保任何授权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