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如何办理个人消防证 你说的应该是《消防培训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1998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上述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消防法律法规等7项内容。
培训结束后,消防部门将对参训人员进行严格考核,考试合格的,由消防部门颁发《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凡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将不得从事相应的技术岗位工作。
办证程序:
2.培训
3.考试
4.发证
消防证申领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申请表;
3、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各一份。
办理窗口:当地消防支队 。
问题二:办理消防证需要什么条件 主体建筑必须先通过消防审批。
问题三:公共场所消防许可证怎么办理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问题四:餐饮消防证如何办理 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所以不管你是多少平,都要办理消防证。
问题五:消防监控证如何办理 这个消防中控监管证和巡检证是在当地的消防支队或者相关的培训中心报名的,初级的是支队直接组织学习考核的,中级及以上的是上报总队安排学习考核的,有一次补考机会的,基本上初级的学习7-10天后考核,中级的学习14-20天后考核,高级的学习35-40天后考核的,初级的一般是2600-3500元左右,中级的4500元左右 ,高级的6000元左右;考核合格后25-30天出成绩的,2-3个月后拿证的。
问题六:消防证丢了怎么办理 1、由于所有的消防许可证件均对应相应地址的场所,证件均存系统内及将原来申报的纸质材料建档的,只要你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带好你的身份证件(单位及个人)到原来办理证件的消防大队或消防支队办理即可。
2、不过近10年了一般可以查到,以前的证件不一定能查到。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1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先到当地派出
所加意见后交来,100平方米以上场所直接交来。
2.面申办报告(请用墨水笔填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需提供到工商领取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场地室内平面图、四置图(场地室外前后左右四周配置平图,即室外平面图)。
5.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6.提交企业消防制度,灭火、疏散预案(自行制定)。
7.属住宅、宅基地的场所请先到规划部门申办改变使用性质后再行申报。
问题八:消防安装资质证怎么办理 消防工程资质证通常需要地市以上建设部门和地级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办理。
消防工程资质证申请的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阀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其中,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一)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水喷雾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现在全国统一的资质证书,分五级:初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高级消防员,技师,高级技师
可咨询当地消防大队培训后参加揣国统考发证
问题十:开旅馆如何办理消防许可证? 消防安全检查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开张前,一个是大型的 *** 活动,你的旅馆属于第一个。消防检查无非就是几个方面,一个是水、一个是电、一个是疏散和间距、一个是使用的装修材料、一个是器材设施,就那么多。 首先,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你的旅馆如果只有一个疏散楼梯,你只能在三层以下开(包括三层),这个是原则,如果达不到这点,你找关系都没办法。如果有两个攻散楼梯,两个疏散楼梯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80m。我们这边是松一点,只有一个楼梯的,还没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知道你们那边怎么样了。楼梯是关键,疏散楼梯够了,一般就得一半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和场所;
2、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3、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其以上,并且具备下面条件其中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考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之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往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还没有取得的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要有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同时也需要出具法人代表证明。
2、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拿出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3、再拿出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的文件给相关部门去核实。
4、出具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设计与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到相关部门复印。
5、向相关部门出具消防设计文件,包括相关的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弄完这些文件的手续即可申请办理消防证。
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级消防资质的办理:
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相关材料报送渠道(一)消防资质初次申请、重新核定、资质延续1、申请一、二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2、申请三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3、申请增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级建筑业主管部门。(二)消防资质等级申请升级1、申请主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企业主项消防资质由三级申请升二级的,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还应将该企业初次申报、年度考核档案材料报送省公安消防部门。2、企业申请增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资料报相关建筑业主管部门。(三)消防资质年度考核1、主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2、增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建筑业主管部门。二、企业申报材料(一)消防资质初次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延续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四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第一册:综合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8、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计量检定证书,厂房(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从新核定资质的,再提供下列资料并列入本册:10、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生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1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12、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13、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第二册:人员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3、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核验资料(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二)消防资质年度考核企业需提供《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两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本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4、企业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7、设备购置发票及计量检定证书,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8、《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养老保险凭证;9、经省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10、本年度承揽的消防设施工程资料:(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2)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3)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申请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经省消防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申请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省消防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申请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省消防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