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代表业绩申报。
(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除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公示,不再组织审核。
(十四)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十五)企业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十六)下列情形按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企业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
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十七)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十八)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十九)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二十)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简单变更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相关规定执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资料不得修改更换。
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中建瑞通全国各地分部都能办理资质申请,百度搜索城市名加中建瑞通吧。
一、怎么办理建筑资质证
1、办理建筑资质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资质标准里要求的人员;
(2)需要以公司名义给所有人员买社保保险;
(3)准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
(4)做好后,带上所有原件及资料,去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资料;
(5)资料验收通过后,等网上公示,公示无异意后,颁发建筑三级资质证书。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先在工商局注册一家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
2、公司成立后,办理建筑业三级总承包资质,按标准需招聘3名以上建造师注册到贵公司;
3、等建造师注册成功后,请准备提交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验资报告,企业章程,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法人和三总师的身份证、照片和职称证,20人以上工程及经济类人员身份证和职称证,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发票,购买相关机械设备的清单和发票等;
4、以上资料收集完成后,在建工信息网上下载申请表,并到当地区建委申请购买资质申报密码锁及备案;
5、把所有资料按当地建委要求组卷完成,带上所有审核原件,报区建委预审;
6、区建委在法定时间内审查完毕后,报市建委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公告;
7、整个时间估计3个月内拿到资质。
建筑资质办理流程,首先选择要办理的资质类别,以下是建筑资质类别:
1、 12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 60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 13项劳务分包资质。
4、各种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筑类资质升级。(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等)
6、园林建筑资质。
7、代办以上资质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经验;
三:企业需要提交材料
(一)、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提供下列资料(需与原件核对):材料复印件按顺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报告;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6、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9、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10、企业的调入或外聘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的行政人事调动手续或原调出单位法人签字同意的调出证明和本单位法人签字同意的聘用证明;
11、各类上岗人员证件、身份证;
12、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
资料三: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其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四:办理地点
市建委: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省建设厅: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专业承包
其次建筑企业要想顺利办理建筑资质,各项指标就必须达到所办资质的标准要求。企业资产、工程业绩、人员社保、人员证书等都是审核的重点。而不少的建筑企业自行办理建筑资质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加上没有办理经验,导致建筑资质申请失败。
每个建筑资质标准对办理所需人员都有明确的规定,符合标准要求的人员才能被认定为有效人员。简单来说,需要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即使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其他方面如从业资历、个人业绩等条件符合要求也可以。
例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建造师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在办理过程中,人员需要满足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工作经验等要求,才能算有效人员。
资质标准规定建筑企业办理建筑资质时,要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人员社保不全将无法通过资质审核。社保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建筑资质单位一致,且社保证明应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工程业绩是指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积累的工程项目证明材料,比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结算单、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作为企业工程业绩申报。
导致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失败的其他相关问题有:企业净资产、注册建造师、材料等等。企业净资产要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并在办理资质前完成注资,否则可能影响资质申请;办理资质需要的注册建造师数量要达到标准要求的数量;办理资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建筑企业办理建筑资质申请,要多加注意上述的内容,不然资质审核失败后,企业还需重新提交审核,不仅浪费金钱,还浪费时间。当然,建筑企业也可以找专业的资质代办公司代办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