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思想:
工程监理单位岂能随意转让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具高或者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可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的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当工程监理业务,违反禁令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以罚款。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不违反本条例明文规定,承包形式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工程转包的或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吧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内百分之一以上的罚款;
这个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手续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底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有。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再不有偿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公司法》第14条中法律规定“分公司不独立法人,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观此监理公司的分公司不能我得到监理资质。因此监理公司把权利义务不能转让与分公司。
不能有偿转让,工程监理和施工都都属于工程工程转包,都又不能转让
如果因特殊原因,经业主不同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直接更换监理,但不能不能由原承包单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