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资质办理方法:向国家或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提出申请,办理保密资质。
保密资质是民企进入军工领域必备的条件之一,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是想从事军工产品的研制和生产活动的单位,必须要取得军工保密资质,这是一项强制性的要求。军工保密资质由国家和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负责审查和认定,审查标准严格,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
要申请保密资质,企业首先需要符合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法人资格,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企业还需要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此外,企业还需要具备相应的保密条件,包括建立保密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保密管理人员,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等。企业申请保密资质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文件、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密管理制度文件等。申请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有必要的材料。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派出现场审查组进行实地审查。审查组将对企业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管理制度、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保密管理等方面。如果企业通过了审查,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会将颁发保密资格证书,企业才能从事军工产品的研制和生产活动。
保密资质的等级是根据企业所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保密资质对企业各方面的要求也不同。取得保密资质后,企业需要不断加强保密管理,做好涉密信息的保护工作,确保企业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办理保密资质认证的步骤:提交申请、资格审查、现场审查、审核颁证。
1、提交申请:企业或个人需向国家保密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或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申请认证的范围和等级。
2、资格审查:提交申请后,国家保密局将对申请主体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注册资格、商业信誉、经营状况等。
3、现场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国家保密局将派专家对申请主体的保密工作进行现场审查,包括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宣传教育、涉密人员管理等方面。
4、审核颁证: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国家保密局将对申请主体进行综合评价,并颁发相应的保密资质认证证书。
根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规定,甲级资质单位应当设置专职保密总监,保密总监为单位领导班我们员。
甲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保密总监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密总监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乙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保密资格:
(一)保密资格有效期满的;
(二)不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
(三)单位申请注销的;
(四)单位撤销的。
第三十四条 申请或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对有关审查认证决定有异议的,可在6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提出复议申请。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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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或资格:
1 、在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 、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 、工作人员仅限于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 、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 、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方可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