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1.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
2.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一、变更企业名称需要的资料清单如下: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公章;4、法人身份证;5、原公司章程。
二、变更企业名称的流程:1、领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书;2、变更工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等。
企业更名的办理,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具体如下:1、核准公司新名称。
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
提供5个以上名称;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变更营业执照,组织代码。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需要的申请材料有: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携带相关资料去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标注要求:根据《公司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一般应包括: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