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法人变更和公司股东变更的情况。以下是这两者变更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
变更流程1. 领取变更申请表:首先需要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准备材料:根据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例如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等。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工商局,工商局受理后会给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4.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在收到《登记决定通知书》后,可以凭此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之后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办理其他变更: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后,还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户的变更。
变更所需材料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样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也必不可少。
股东会决议:如果涉及股东变更,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新旧法人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新旧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在提交相关材料时,需要加盖公章。
变更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收集并准备所需的申请材料,如《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等。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工商局,工商局受理后会给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3.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在收到《登记决定通知书》后,可以凭此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之后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办理其他变更: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后,还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户的变更。
变更所需材料1.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需要由公司签署。
《指定(委托)书》:同样需要由公司签署,并加盖公章。
股东会决议:需要提供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需要提供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如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新股东资格证明:需要提供新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需要提供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信息为您提供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您打算进行法人变更或公司股东变更,请务必仔细准备所有必要的材料和遵循正确的流程。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