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有债权或别的财产权益的,可以不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基于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遗留债权牵涉内外两层法律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留下的痕迹债权态度为公司剩下的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大部分;
在内部协调关系上,留下的痕迹债权外在表现为公司残余资产分配权,股东遵循出资比例确认分配份额。
在公司被登记时销户、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不对清算中未全面处理的债权主张权利。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最后清算期间参与重大决策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正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无关的公司未一桩心事的业务;
(四)税务检查所欠税款在内清偿过程中才能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去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余下财产;
(七)代表公司联合民事诉讼活动。
企业法人已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掉,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不可能发生纠纷的,应以债权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职权年检的,不影响大其诉讼主体资格,这个可以自己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如果不是其已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动注销。
公司依法定程序参与注销后,要成立清算组通过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还没有可以申请债权斥之自动出现先放弃。假如就没公布,没有参与清算,由股东来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依法定程序接受注销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没有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还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启动放弃你。如果没有还没有公布,就没并且清算,由股东来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这个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估计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不然的话工商管理部门肯定不会核准注销后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能够承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则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上报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重新开启。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后债权肯定不属于所有者。公司注销前,是不需要才成立清算组,并递交申请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要在清算时就如何处理的。注销后后才不属于债权债务问题是很极为珍稀的,销户后原公司就不修真者的存在另外债权债务的问题了。1.最后清算公司财产并重新制定最后清算方案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简单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依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事项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结束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出清算方案,相对于怎么另收债权和清偿债务决定具体一点的安排。清偿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个总的方案。据公司性质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偿方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分成的,所以我不必提交股东会以此为由实际。至于相对于违法解散队伍的公司清算公司,必须将最后清算方案再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别外,如发现自己公司财产下降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马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偿事务办理移交人民法院。2.所了解公司具体一点的债权和债务公司清算期间,不敢继续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只不过企业清算组替清算的目的,权利去处理公司并未一桩心事的业务。在公司注销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及时向公司债务人没有要求债务清偿巳经过期后的公司债权。对此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很有可能要求债务人不提前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赞成提前一两天清偿的,清算组是可以是从转让债权等方法摆明清偿。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公司超过的财产和债权为0所欠债务,并且足以抵偿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明确的法律有规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3.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下的财产公司全部债务了全部公司债务后,要是公司财产还有一个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客观:
《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不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九十条a.顺序债权:(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及时划给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在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漏缴的除前项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地破产债权。宣告破产财产足于债务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没有要求的,听从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通过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