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还需要保留,需要保留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各类凭证按照法律规定保管3年-永久期限不等,关于销毁凭证也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因此,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还需不需要保留吗?公司注销后是需要保管好这些会计凭证,如果不将其保管好的话将来税局要查拿不出来,反而会产生一定的麻烦,对于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的保管每个财务人员都要清楚且重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取消企业的会计凭证也因类别而异。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文件是:
年度决算的财务报表;资本,股本和股权细节;账簿记录清单或信息;会计档案存储登记,销毁库存;价值文件,商业公章销毁库存;二手证书,账簿;会计系统数据迁移日期的所有会计文件;会计初始环境文本,基础数据维护和修改相关记录;其他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件。
2、保留期为25年的会计档案是:
现金和银行存款期刊;税务日记帐(总分类帐)和税票用于对出纳帐户进行分类。
3、保留期为15年的会计档案是:
会计凭证;总分类帐,分类帐,期刊和辅助帐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转移库存;各行政单位和机构的会计凭证;各种纳税证明和付款文件;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农业和畜牧业税收结算凭证;会计转移库存。
4、保留期为10年的会计档案是:
国库出具的各种报表和汇款单据;各收入机构发表的声明;财政预算中行政和机构单位的决算;年度税收报告,国库年度报告,基本建设年度报告;税务会计报告(包括票证)。
5、保留期为5年的会计档案是:
下级银行报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报告和附件,说明);银行联系人名单和查询;使用保管代码清单;存款和贷款单位的对账;固定资产卡,固定资产报废卡;客户申请电子支付服务的基本信息和协议;其他会计档案需要保存五年。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
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1、原始凭证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
2、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3、原始凭证仅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记账凭证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
4、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
公司注销后凭证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会计凭证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保管至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