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想法:
公司注销,员工不补偿不同意下来的,双方可以不协商解决解决的办法,协商不了的,当事人可以不向调解组织再申请自行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确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c选项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直接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九十条本法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常理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据本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常理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据法律规定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怎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申请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出;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直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把公司注销,这样对于工伤理赔有什么影响?
一、要是单位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赔偿金,但该工伤休养期间的工资仍由单位申请支付。
二、如单位未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则工伤所有的费用均由单位全额支付。
三、公司注销要经由清算,公司清算前提是要什么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程序,清偿程序中,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非常重要的项目,是简单应在给了解决的。在你工伤认定期间,公司是没有得到你任何安排就并且了有所谓清算,是真正的恶意去逃避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严重点损害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此为标准,你可以不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到法院起诉公司股东,没有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思想:
公司注销不给员工经济补偿出现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双方协商好不成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全额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直接支付。六个月以内不悦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直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a选项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在向劳动者全额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九十条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九十条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九十条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据法律规定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怎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直接支付。六个月左右吧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怎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