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公司既使已经注销,也可再判处刑罚,
可不再立案调查,一经核查,仍可补计税款,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在追征期限内,况且公司早就注销,也会被税务进行稽查。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倒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也可以那些要求补缴税款,三年后不再依法追缴,因纳税人计算严重的失误而导致的,在三年内也这个可以追征,必然乡镇证明的,可以不缩短至五年,心存恶意逃税的,不受时间限制,税务机关发现到后,可以随时通过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会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则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这个可以没有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敢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也可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变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的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则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法律规定期限的限制。
说你虚开发票得摸出证据,要是事实确凿,你是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的。看样子你是虚开发票过发票,否则不经侦方面也不可能提到此事。所以,还是以最快的速度考虑情报营事宜吧,找个会计师事务所或则审计师事务所请帮帮我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