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散队伍,工会经费(筹备金)在支付完相关费用后,要是还有剩下的,将用以清场其余债务或分配给股东(公司存在净资产)。
法律分析:集团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如属单独的法人单位,并在税务另外缴税,职工工资另外发放的,工会经费再向隶属于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没有由集团转达;如不属相当于法人单位,只是因为单独核算的子公司、分公司,工会经费仍交回给集团,由集团汇总资料后按规定比例向当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子公司、分公司的名单和经费数额交回上级主管工会。
公司重整时,公司工会组织也会相应可以撤销。其公司工会资产除开工会经费,应听从《中国工会章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工会组织单独设置,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全部;工会组织申请撤销或是解散队伍,其经费资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工会章程》第四十条工会组织不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全部;工会组织撤消或者重整,其经费资产由上级机关工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