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的行为。以下是总结的对外转让规则:
1. 转让条件 - 股东同意: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通知程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 转让形式 - 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其中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
3. 转让程序 - 协商与通知:出让人和受让人相互协商后,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的决定: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 转让效力 - 合同效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
撤销权:如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签订的股权对外转让合同,公司和其他股东均可行使撤销权,撤销这种合同]。
请注意,以上规则是基于搜索结果的信息,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