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股东出资不到位能否转让股份 - 不可以: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那么他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因为出资不到位股东就没有相应的股权,所以转让是无效的。
可以:虽然股东出资不到位不能自由转让股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受让人需要承担承担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
2.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 - 对公司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出资到位的,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对其他股东责任: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并请求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3.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 - 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撤销股权转让: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则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效。
公司股东出资没到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转让股份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受让人的意愿。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或出资不到位,他们可能无法自由转让股权。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经其他股东同意或有特殊情况发生时,股东仍然有可能转让股份。在这种情况下,受让人通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补足出资的义务和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