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否认债权转让时,处理的关键在于确保债权转让的效力。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公司否认债权转让,并且该转让已经通知给了债务人,那么债务人同意与否并不能产生任何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为了证明债权转让的有效性,需要提供相关的债权转让协议和通知债务人的证据。如果有书面的债权转让协议和通知债务人的记录,那么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债权转让的有效性。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将案件诉诸法院,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可能会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通知债务人的证据来判断债权转让的效力。
在处理债权转让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规定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处理公司否认债权转让的问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在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