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股权转让后未变更登记协议还快速有效,如果能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对外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不参与变更登记岂能抵抗第三人,但建议是即时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及时自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再申请变更登记,并应重新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也可以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后,其合法吗继承人无法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由据前款规定先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则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转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自变动姓名或则名称之日起30日内去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在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需要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则变更登记的,再不相抗衡第三人。
公司章程股东变更未在工商局变更,以工商局去登记规定为准。公司股东发生了什么变化后,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是考虑新股东资格的必要的话形式和必须经历程序,股东变更而未再登记作为不发生了什么法律效力。
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属《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属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你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详细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进行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抵抗第三人。
一、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该怎么办啊?从公司法第32条第3项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的或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再一次发生进行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或变更登记的,不得擅入相抗衡第三人。”推知可判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是为使股权转让协议再产生抗衡第三人的效力。又依据什么新公司法第73条规定“据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注销后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时间出资证明书,并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关联股东船舶概论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此规定必须明确股权转让后须需要变更股东名册。二、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引响股权收购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名股票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应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可是工商变更登记成功与否不影响转让股权的效力。理由::1、据《 合同法 》第44条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合同,自后成立时才生效。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规定应在申请办理审批同意、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据其规定。”依据,股权收购人与受让人处分行为一致合同成立,在是没有以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时间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收购也就不可能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与,股东与非股东与进行转让股权是可以然后适用规定《合同法》。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可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先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肯定不能不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假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及时自股东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由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其他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从中而且变更登记是以“股东变动”为条件的,而股东变动显然是以股权突然发生撤回为基础的,没有股权的股东的确存在,也没按期通过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只不过被责成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款,但根本不能否认新股东(受让人)享受政府的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反正只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接受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最后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判断转让股权有无快速有效。是从上面的回答,大家对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咋办这一问题肯定已经有了答案了。可是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后是需要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但是这种登记只是对事实的确认,就算是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也绝对不会影响大转让股权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