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用。公司注销印章是就没法律效力的。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全部销毁,还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让其消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后企业的公章销毁。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地方公司低价卖、法律规定的营业期限期满不续、或公司内部队伍解散等情形时,公司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后,暂时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原因详细::
1.股东或股东会做出了决定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营业期限期限届满后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重新整顿事由直接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队伍解散;
6.公司被依法不予执行;
7.公司吊销执照或已撤销后转注销后。
申请销户前公司应陆续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能完成后便可刚刚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不需要开具和打算万分感谢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属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作出判决、行政机关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或公司九十条《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则或是机关最后确认的清算报告;
5、登载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在重新提交的那些文件。
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决定或换用新印章而暂停使用时,应及时邮寄至印章制发机关集中保管或销毁,或则按公安部会同公安相关主管部门以此为由如何制定的规定处理。
按照《公司法》暂设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身去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可以办理自动注销时印章应当及时交回工商部门。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重新提交相关的文件在公司注销前,简单的方法再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可以通过财产清算。未经核准清算就一一暂时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人员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详细计划给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再讨论按照也可以主管机关确认。
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清算都结束了后,清算组应当由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注销印章是也没法律效力的,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全部销毁,是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一一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在制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去确认,并统一上报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强制停止。
有
变更公司名称后,原名称的营业执照未完成,公章和营业执照名称完全相同,且是由营业执照审批而刻的,营业执照终止,公章随着无法激活,不需注销后。
不能不能。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参照规定,原公章完全销毁,也就是又不能用原公章了,应当建议使用新名称及新印章,否则不会又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实现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完成经济利益,并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