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也可以。公司转让,一般指的是公司股权的100%是一个整体转让,也就是股东变了,也有可能会牵涉到改名,但充当公司的主体仍然存在,一般不引响与银行或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转让、收购股权重大资产也可以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前提是经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由及时调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列事项接受表决。
一、在贷款期间的公司能需要变更股东吗?谢谢啦!
二、公司贷款是可以变更股东吗?
看情况不同,公司具有其它的法人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承担责任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没什么关系,可以不需要变更股东。《公司法》第36条相关规定:股东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则名称、住所在内受让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可以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不到三十数的同意后,对其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它转让。不不同意转让手续的股东,应当可以购买该对外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网上购买的,其为同意转让后,不影响不大想执行。
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依据该银行原先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当初的约定期限送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在完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相同发展时期,按众多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其它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常规票据贴现业务、信贷账户和取现账户等形式。如果以前的贷款。是有限公司以前的法人代表和股东做出了决定的决定和决策。签属的贷款协议。那你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以前的银行贷款和担保,原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过还有责任。如果不是一大笔钱贷款导致巨型损失。可能会也要追究原法人代表和股东的刑事责任。
(一),要做股权变更再申请资料的准备。
(二)公司向所在县(区)级人民政府已提交股权变更申请。
(三)所在县(区)级人民政府进行开展尽职调查后不能形成初审意见并递交至的地方设区市金融办。
(四)所在设区市金融办进行复审并自然形成复申请材料(一正本,接受提交备案,复审未通过的,申请材料再退处县政府。
(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参与备案审核,如材料条件备案成功条件则通过备案材料不条件符合审批条件,则将材料退回公司所在设区市金融办
(六)公司凭省金融办赞成备案成功的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查找变更手续,并将进行变更级监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股东三分之一数表示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收购事项提前三十天其他股东亲自问同意,那些股东自联络书面送达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更视表示同意转让。其余股东半数以上不赞成转该对外转让的股权;不定购的,其为不同意对外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后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余股东有优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可以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公司资产独立,所以我公司的贷款并不是股东的贷款,有贷款并不影响大股权交易,如果贷款合同中有限制公司股东通过股权收购条款。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再申请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一百五十名老股东公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之外的股东单位盖章)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方者,以外股东优先权收购股权权利的参与重大决策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协议,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非盈利组织会计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变更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协议双方以为是需要应明确的其他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外转让的,还应递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召集新股东盖章或签字后,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外的股东公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比较复杂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除了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再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才能产生董事会成员(3至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内),并应明确约定对上述事项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或者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再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续聘公司总经理;重新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任或选举再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至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特别约定对上列人员经审查均要什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直接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重新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单位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彼此间这个可以相互间转让后其完全或则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在经其余股东过半数表示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交易事项书面送达以外股东征得表示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消息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更视同意转让。以外股东半数不超过不赞成有偿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在可以购买该有偿转让的股权;不可以购买的,视为同意下来转让。
经股东表示同意有偿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以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不超过股东认为应该复议权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明确的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