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般来说缴费情况下公司社保账户是万不可你操作的,即不能减员也不能不能减少,仅有在及时缴纳欠费后才能继续操作;位社保欠费其实很正常了。你单位欠费,但你那就正常参加养老保险状态没有脱保吧,也就是户头还挂在你单位名下吧,那样绝大部分的欠费也是计划内停机(也就是社保对你单位下了缴费计划只是单位暂时没钱交,和断保的情况不一样,假如断保了再可以推算补缴的话很有可能费用就也很高),到到了退休年龄时单位一般会予以补齐的(我们单位就是这样不能操作的,是因为不补的话职工退休手续就没有办法办)。如果没有是这样的话你就无需太担心。
如果你个人特别要求交款那肯定是可不能操作的,原单位表示同意停保并补交社保你的历史欠费(一般单位都会不同意转账支票,虽说少一个人少交不少钱,单位缴费后是占大头的),再由新单位又或者是个人到劳动代理中心可以续保。
用人单位未按时按期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交或则抵冲,百并自漏缴之日起,按日空驶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严重逾期仍不缴交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未缴纳数额一倍以内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特别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享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利专门监督本单位或为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单位之日起三十日内凭此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直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扣减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内其余灵活就业人员,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上班一年半无合同公司不交社保,现在公司说要转让让我们员工走人。我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由与劳动者重新订立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合同,并在试用期满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那就证明详细原因并受到经济补偿。如果没有您在公司工作好了一年半,只不过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也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这样您是可以以内渠道维权:
1.是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我得到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引;
2.要是您原先的企业是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则可以不联系联系去相关工会或是行业协会,并拜求他们的协助和支持。
当然,在维权过程中,请务必可以保留好有效证据,.例如平时上下班记录、开工可证明等,希望能够更合适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法律有规定。
公司转让合法性的一个重要的是原因是完全保护产权。公司作为一种经济实体,拥有单独的的法人地位和财产权益。公司转让的合法性切实保障了股东或所有者在转让过程中的权益换取保护。
公司转让不能股东或所有者据自己的意愿将其股权或所有权对外转让给别人或实体。这种自由交易的机制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