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
在有限公司中,股权转让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东构成发生变化,因此通常伴随着章程修正。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于公司章程的这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进行表决。
修改公司章程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则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若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须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若涉及需要登记的事项,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则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若涉及需要公告的事项,应依法进行公告。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股东在出资之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抽离资金。因此,若股东出现资金短缺等情况后,可能会将股权转让给其他公民。这无疑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配比例发生变化。为了更好地掌握公司股东的信息,股权在变更后是需要进行备案的。
在修改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如果公司章程的约定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则应属无效,此时应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如果公司章程仅是改变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例如股东会召开通知、股东会议表决权的行使、股东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制定或修改章程改变公司法的规定。当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不一致时,应当以公司章程约定的为准。
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为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和维护新的股东权益,对章程进行必要的修正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务必遵循法定流程,确保修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