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转让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转让不动产登记是变更专题聚合,致力于帮您解决企业股权转让不动产登记是变更的问题。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备案。下次股权再转让时,可扣除的成本是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税费。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电子台账、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形成股权转让所得征管链条,阴阳合同如同地雷,会给受让方带来巨大损失。
在进行企业股权转让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需要进行公正。
明确是法人或者其他股东个人形式转让自己部分股权,还是公司性质转让。
去工商局更改相关信息。
落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对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作了专门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合营者若要转让其在合资企业中的股权应具备下列条件:
其转让行为应获得其它合营者的同意。
其转让行为应报原批准成立合资企业的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合资企业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者若向合资企业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应优于向合营他方转让股权的条件。缺乏上述任意一个条件都会导致股权转让行为的无效。
[股权转让所得不动产登记的办理]在统一登记以前,工业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转移登记。现在统一登记了,权利人只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即可。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统一登记以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不管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还是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权利人都只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即可,不必再跑两个部门,减轻了群众负担。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起草过程中,为了让群众感觉不到变化,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平稳过渡,无论是登记程序的设置,还是登记材料的提交,都努力做到针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登记发证工作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衔接模式,合理衔接,不增加权利人负担,使权利人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基本感觉不到变化。因此,权利人从以前到两个部门分别登记变成现在只需要到一个部门进行登记,除此之外基本不需要额外提交其他材料,也不需要进行更多的登记程序,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公司股权转让与公司房产变更的关系]公司股权转让只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出资不足或者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即“瑕疵”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瑕疵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法律风险的。一般来说,存在以下风险:
公司起诉瑕疵股东,要求履行出资充实义务,补充出资。需要注意的是,该义务不会随着股权转让而消灭的,只要没有实际足额出资的,瑕疵股东就需要补足出资。
股权受让方起诉瑕疵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撤销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瑕疵股东隐瞒“出资瑕疵”,属于欺诈行为,受让方可以根据规定,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可以选择履行合同,补足出资后,要求瑕疵股东赔偿相应的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转让股权的,与公司房产是否变更没有关系的,公司转让股权只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且修改公司的章程。